鄉鎮城建辦工作崗位職責
鄉鎮城建辦工作職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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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貫徹和執行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
2、負責編制全鎮建設規劃并監督實施;
3、負責協助辦理各村農民公寓建設的各項手續;
4、負責對農民公寓建設進行監督和管理;
5、負責對農房進行管理,組織拆除各類違法建設;
6、負責調查和處理群眾來信來訪事宜;
7、負責建筑市場的管理;
8、負責全鎮園林、綠化管理、市政公用設施的維護和管理;
9、負責在政策允許情況下,向上級城建部門申報危舊房屋的維修和其他報表;
10、完成鎮黨委、 *** 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鄉鎮城建辦工作職責(二)
1、根據市定重點項目臺賬,協助開發商完成規劃設計、各項前期手續、證件的辦理,力爭項目盡快落地;做好科室分管項目工地的安全服務工作,確保各項目進展順利
2、根據上級要求做好道路的協調、附屬物清理及賠償工作,確保道路按期施工。
3、認真做好政策的解釋宣傳,負責對申請人的實際情況進行調查核實、資料提交,配合房管局做好此項工作的辦理。
4、負責做好城改辦、建委月報、年報的填報工作
鄉鎮城建辦工作職責(三)
1、按照國家和省頒布的建設工程技術規范和質量標準,對全街道辦事處的建設工程進行施工管理、質量監督和技術指導。
2、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行業規章,并結合本地實際、提出工程建設安全監督管理、實施辦法和安全生產規劃目標。
3、負責建設工程,現場管理工程,處理建章施工,負責建筑工工地的`文明施工管理和評比考核工作。
4、綜合管理全街道的規劃、建設、市政設施、公用事業、環境保護,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等工作。
5、負責辦理村(居)民的建筑工程的規劃報建、規劃放線和施工報建手續。
6、會同有關單位對建設工程進行竣工驗收。
7、會同專業部門對工程質量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8、完成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行政執法工作。
鄉鎮城建辦工作職責(四)
1、支持并配合縣規劃管理局開展鄉鎮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村莊規劃和重要地塊修建性詳細規劃的組織編制工作,并按程序進行規劃審查、共識、聽證和報批。
2、支持并配合縣規劃管理局開展鄉鎮范圍內建設項目規劃管理工作。
3、負責鄉鎮、村莊規劃區內農民村民住宅建設的規劃管理工作,并按程序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4、負責鄉鎮總體規劃和村莊規劃實施的監督,支持并配合縣規劃管理局開展鄉鎮范圍內規劃實施情況的日常巡查、批后管理和規劃執法工作,可以采榷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的措施。
5、負責協調相關局和鄉鎮各部門工作關系。
6、負責落實縣規劃局和黨委 *** 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鄉鎮城建辦工作職責(五)
一、主管新區建筑業和工程建設工作;規范建筑市場;綜合管理建設工程的項目報建、招標投標、工程管理、質量監督、施工安全,竣工驗收備案;建筑節能的有關工作。
二、主管區內房地產開發、房地產 *** 、抵押和房屋租賃以及村鎮住宅產業化工作;規范房地產市場;負責房屋產權管理工作。
三、積極配合招商工作,優質服務客戶,重點完成百棟樓建設任務。
四、主管區內基礎設施管網管線等建設管理工作,完善建設管理程序,做好基礎配套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
石家莊新建住宅容積率不超過2.0 部分項目不受約束
在10月27日召開的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上,審議通過了《石家莊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新建居住項目容積率管控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該《決定》將我市新建居住項目容積率一律不得超過2.0的規定上升到了法治層面。《決定》明確指出,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在組織編制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時,應當嚴格控制新建居住項目容積率,出具的建設項目規劃條件中,新建居住項目容積率一律不得超過2.0,項目內居住地塊之間可進行指標平衡。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裝配式建筑給予建筑面積獎勵后,居住容積率一律不得超過2.0。
決定適用于石家莊市“一主、四輔、一帶、多點”城市空間結構涵蓋的地區內新建居住項目容積率管控工作。嚴格按照規劃條件中的容積率進行審查,嚴控建筑高度和建筑密度,精心打造優美天際線。同時,實行 *** 對土地一級市場的全面管控,徹底斷開土地市場一二級開發聯動。決定出臺后我市新建居住項目(不包括已出讓項目、納入房地產解遺、爛尾樓、專項整治臺賬和納入歷史遺留的城中村、舊城項目臺賬及市 *** 已確定容積率的居住項目),一律按本決定執行。對違反本《決定》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決定全文:
石家莊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新建居住項目容積率管控的決定
(2021年10月27日 石家莊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 第二次會議通過)
為充分發揮規劃引領作用,全面提升城市內在品質,加快建設現代化、國際化美麗省會城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加強我市新建居住項目容積率管控,作出如下決定:
一、本決定所稱居住項目容積率,是指住宅建筑及配套設施建筑面積之和與居住用地總面積的比值。
二、本決定適用于石家莊市“一主、四輔、一帶、多點”城市空間結構涵蓋的地區內新建居住項目容積率管控工作。其中:“一主”為主城區(包括新華區、長安區、橋西區、裕華區及石家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四輔”為藁城區城區、鹿泉區城區、欒城區城區、空港組團;“一帶”指滹沱河生態經濟帶(城區段);“多點”指石家莊經濟技術開發區、裝備制造產業園區、循環化工園區、正定新區拓展區、銅冶鎮區、上莊鎮區、冶河鎮區等7個重要的功能節點。
三、堅持 *** 主導,實行 *** 對土地一級市場的全面管控,徹底斷開土地市場一二級開發聯動。堅決杜絕由此引發的配地行為、房地產開發亂象和社會 *** 穩定問題。
四、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在編制國土空間規劃時,應當遵循城市發展規律,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堅持二環內做“減法”,有效疏解人口和低端低效產業,保障城市發展空間,按照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補充公共服務設施和功能;二環外做“乘法”,拉開城市框架,拓展空間、優化布局,進一步完善教育、醫療等公共設施配套建設,推動城市內涵式、集約式、綠色可持續發展。
五、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在組織編制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時,應當嚴格控制新建居住項目容積率,出具的建設項目規劃條件中,新建居住項目容積率一律不得超過2.0,項目內居住地塊之間可進行指標平衡。
六、加強城市風貌管控,新建居住項目容積率中包含建筑風貌容積率,建筑風貌容積率為專屬容積率,其他容積率獎勵不得占用,實行建筑風貌與容積率聯動,提高建筑品質、環境品質,讓城市更加宜居宜業宜游。
七、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應當嚴格按照規劃條件中的容積率審查設計方案,合理控制建筑高度和建筑密度,精心打造優美天際線。
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裝配式建筑給予建筑面積獎勵后,居住容積率一律不得超過2.0。
八、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應當嚴格新建居住項目規劃核實,加強全過程監管,凡建設與審批不一致的項目,一律不予規劃核實。
九、本決定適用范圍內的市、區(縣)人民 *** 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鄉鎮、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巡查制度,依法加強對轄區新建居住項目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本決定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十、對于違反本決定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進行投訴和舉報,監管部門應當依法受理、調查并及時處理,處理結果向社會公開。對違反本決定的企業應當納入社會信用體系管理,建立并完善失信懲戒機制。
十一、本決定出臺后我市新建居住項目(不包括已出讓項目、納入房地產解遺、爛尾樓、專項整治臺賬和納入歷史遺留的城中村、舊城項目臺賬及市 *** 已確定容積率的居住項目),一律按本決定執行。
十二、其他縣(市、區)可根據自身情況參照執行。
十三、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未來國家對農村有何規劃?
未來國家對農村城鄉規劃編制臺賬的規劃:
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城鄉規劃編制臺賬,加強農村教育城鄉規劃編制臺賬,使國民水平生活逐漸提高。
農村經濟體制更加健全,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基本建立城鄉規劃編制臺賬;現代農業建設取得顯著進展,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明顯提高。
國家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產品供給得到有效保障;農民人均純收入比 2008年翻一番,消費水平大幅提升,絕對貧困現象基本消除;農村基層組織建設進一步加強,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農民民 *** 利得到切實保障。
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明顯推進,農村文化進一步繁榮,農民基本文化權益得到更好落實,農村人人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機會,農村基本生活保障、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更加健全,農村社會管理體系進一步完善;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農業生產體系基本形成,農村人居和生態環境明顯改善,可持續發展能力不斷增強。
未來20年,大量人口將從農村轉移出來,土地進一步集中,農業集約化以及農民收入將會提高。加快推進城鎮化,能夠有效帶動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為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推動農業專業化、標準化、規模化、集約化生產創造有利條件。
可以通過拉動農產品需求、促進農民就業、建設新農村,有效拓寬農民收入渠道,徹底改變傳統的農村土地、資本、勞動力等生產要素單向流動的發展模式,帶動城市資金、技術、信息、人才等現代生產要素向農業農村領域延伸,實現城鄉要素平等交換。
擴展資料:
未來國家對農村的規劃以河北省為例:
(一)科學制定編制計劃
建立鄉村規劃編制臺賬
各地城鄉規劃部門要對當地鄉村規劃編制情況進行全面梳理,對本地行政村是否需要編制村莊規劃、是否有村莊規劃、是否審批等情況,逐村進行登記,建立鄉村規劃編制臺賬。
實現鄉村規劃全覆蓋
根據當地鄉村規劃編制的實際,在縣(市)域鄉村建設規劃指導下,根據全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安排,每年完成鄉村規劃編制任務,將編制任務落實到每個村莊,盡快實現鄉村規劃全覆蓋。
(二)因地制宜編制鄉村規劃
有條件的行政村
有條件的行政村和建設活動比較多的行政村,編制內容全面的村莊規劃。
特色村莊
美麗宜居村莊、傳統村落、特色景觀旅游村莊等特色村莊在此基礎上,依據實際需求增加相應內容。
沒有條件的鄉村
暫時沒有條件的,可以鄉、鎮域或片區為單位編制村莊規劃,依法批準后,作為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的依據。
分散型或規模較小的村莊
分散型或規模較小的村莊可以只編制農房建設管理要求,經批準后也可以作為村莊規劃。
(三)提高鄉村規劃編制質量
抓住主要問題的原則
編制鄉村規劃要堅持簡化、管用、抓住主要問題的原則,以農房建設管理要求和村莊整治項目為主,注重田園風光、自然景觀、建筑風格和文化保護等風貌控制,突出地域特色,切實提高科學性和實用性。
建立抽查制度
建立專家指導、規劃成果抽查制度,縣(市、區)城鄉規劃部門要對本地當年完成的全部鄉村規劃成果組織審查、市城鄉規劃局隨機抽查當地當年所編鄉村規劃成果不低于30%,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組織隨機抽查各地當年所編鄉村規劃成果不低于10%。
(四)創新規劃編制 ***
城鄉規劃編制臺賬了解鄉村實際和農民群眾需求
各地城鄉規劃部門應指導規劃編制單位通過進村入戶調查、問卷調查等多種形式,深入了解鄉村實際和農民群眾需求。
確保村民全程參與
在鄉村規劃編制和審批等各個環節,通過簡明易懂的方式廣泛征詢意見、公示規劃成果,確保村民全程參與,尊重村委會決議和村民意見,使群眾看得見、看得懂規劃。
(五)嚴格履行審批程序
嚴格審批程序
鄉村規劃完成后,要嚴格按照審批程序和權限進行報批。
嚴格按照批準的規劃組織項目建設
堅持一張藍圖干到底,嚴格按照批準的規劃組織項目建設,提高項目建設水平,促進農村人居環境改善。
不得擅自進行調整和變更
經批準的鄉村規劃,不得擅自進行調整和變更。確需調整和變更的,要經原批準機關同意。
(六)加強鄉村規劃管理工作
完善管理制度
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認真落實鄉村規劃許可證制度,做到鄉村建設規劃管理全覆蓋。
健全鄉鎮規劃建設管理機構,配齊管理人員,加強對違法建筑和違法建設行為的日常巡查,及時發現、制止和查處各類違法行為。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_ *** 中央 國務院印發 《鄉村振興戰略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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